2)885 工资_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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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质的收入,不能混为一谈对不对?

  众人一听都纷纷点头说有道理啊!怎么忘记这个茬了?

  分红归分红,那是我们作为股东应得的投资收入,可我们这些人也在干活对不对?有干老总的,有当总工的,还有当船长大副的,还有当海员的,对了还有——有的还担任了类似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比如总督副总督什么的,这都应该给工资吧?

  有人说其实是给了的,不都归在年终分红里面了吗?

  不过立刻有人反驳说,谁知道过去考虑到这个因素没有?

  结果余何为老实承认——没有,只给各大公司和海外的伙伴们发了些行动补贴,而且是大锅饭性质,肉烂在锅里,大家一起用,显然这不是薪水。

  众人听了立刻回应说,那就确实应该剥离出来哦……

  于是夏小鸥发言说,这样的话,我们讨论一个工资标准吧,这样联邦财政部给担任公职的伙伴们发工资也有了一个标准。

  更为重要的是,这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个人劳动收入与股东收益、国家行政职务与公司职位也应该在报酬上剥离出来,而且越早厘清越好,不然到了最后,家大业大了,这个补偿怎么算?

  大伙听了后也觉得这不是一件小事,更感觉非常有道理,于是在当天晚上就发电报给三船三地,通知召开全体大会,老规矩,三船三地的人分会场讨论,然后电报交流。

  当天晚上,新安城那边分会场的电报最先到,侯相麟康达肖平国等人在电报里表示,目前的分红机制的确需要改进,虽然大家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干活,但是现在确实是“家国不分公私混淆”,举个栗子——比如肖平国的工作,每天管理着归化营,带着归化营修围墙,建道路,但是资金却是拨给“太平洋建设”的,也就是说,肖平国每天干的是建筑公司现场施工员的活,然而他还是总督,很明显是国家行政职务,如今他只有侯哥给他的补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收入——好吧,补贴很高,高到让他足以养后宫。

  然而作为新安城的总督,肖平国是没有任何工资的,这当然不合理。

  再比如代小山,他既是澳洲南洋开发公司住澳门贸易代表,又在管着移民转运的工作,无论是作为贸易代表这样的股份公司职位还是作为有国家移民局性质的移民转运负责人,好像都是不同性质的工作吧?

  我们是不是应该从工资上给予厘清一下呢?

  况且这些职位不可能一直做下去,我们迟早要交给某个人的,那么我们现在从报酬上先界定一下也是没有坏处的……

  新安城那边的电报说出了大家心里的想法,引发共鸣。

  不过这次讨论会虽然热闹,但是讨论到最后却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因为最后的结果是:

  所有的穿越者,也就是股东们,无论你现在干的什么性质的工作,一概按人头每月发给“岗位津贴”,而且还是一视同仁每月一百两白银----显然是挺高的,不过这个标准是大伙拍拍脑门就定下来的,原因是目前各人的岗位工作价值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硬是要做也不是不行,但是有多有少的不利于团结,所以现阶段先有工资,以后再说有差别的工资好了,所以也只能这样临时拍脑门定。

  当然,这次会议也通过了一个很重要的决议——责成《北上基金》对所有贸易实体实行更详尽的经济核算,要分别计算投入产出,要分别核算利润,所有的经济实体负责人能在年终分红的时候获得一些奖金性质的鼓励。

  好吧,这一下闹后续的事情就大发了——首先冒出来的是资产评估问题,比如那些来自旧世界的资产投入如何估算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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